初税亩 基本解释
1.古代废除井田制,按田亩征税的开始。
网络解释
初税亩
《左传》中记载:“初税亩,非礼也,谷出不过藉,以丰财也。” 初税亩是中国古代春秋时期鲁国在宣公十五年(公元前594年)实行的按亩征税的田赋制度,它是承认土地私有合法化的开始。
从字面上解释,初,即开始的意思;税亩,指按土地亩数对土地征税。具体方法是:“公田之法,十足其一;今又履其余亩,复十取一。”原来“井田制”,是九百亩中取一百亩,而“初税亩”之后,公田之外再收十分之一的税,也就变成了约十分之二。
初税亩造句
- 1、鲁国首创“初税亩”制度,取缔了井田。
- 2、春秋时期,鲁国的初税亩制改革就是一个操作主义的成功典范。
- 3、“初税亩”的内容局限于私田中的休耕田与非休耕田一律取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