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部 基本解释
1.我国封建社会掌管刑法﹑狱讼事务的官署,属六部之一。
刑部 详细解释
我国古代掌管刑法及狱讼事务的机关,属六部之一。由隋朝开始设置,历代因之,至清光绪时更名为法部。
网络解释
刑部
刑部:游戏《无限江湖》门派
刑部:古代中央行政机构
刑部造句
- 1、二十年以治锦衣卫者多非法凌虐,乃焚刑具,出系囚,送刑部审录,诏内外狱皆归三法司,罢锦衣狱。
- 2、大理寺经常与刑部、都察院共同审理重大或疑难案件,成为三司会审。
- 3、向来刑名案子,有律讲律,无律讲例,只要有例可援,定漱的文卷,报到刑部都不会被驳。
- 4、王伦慨然报名应召,升朝奉郎,也就是转为正式国家干部了,并授刑部侍郎名号,职充大金通问使。
- 5、清初刑部侍郎任克溥的家族是东昌古城历史上位列第一的名门望族。
- 6、翰林院庶吉士徐骏,是康熙朝刑部尚书徐乾学的儿子,也是顾炎武的甥孙。
- 7、李廷珙成为刑部尚书后,朝廷诰封白氏为“一品夫人”。
- 8、癸酉,刑部奏革员周福清于考官途次函通关节,拟杖流,改斩监候。
- 9、龙龙九回朝复命,在刑部遇上气势逼人之剑圣叶孤城来访。
- 10、顺治十二年,加太子太保,摄刑部尚书事,后因事被夺官削职。
相关词语
刑组词 刑案 刑辟 刑贬 刑柄 刑不上大夫 刑部 刑残 刑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