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讼 基本解释
1.谓为他人申诉冤枉。
2.冤屈的案件诉讼。
冤讼 详细解释
冤讼 yuān sòng
词语解释:
1.谓为他人申诉冤枉。
2.冤屈的案件诉讼。
分词解释:冤屈:
1.郁悒;委曲。
2.冤枉,无罪而被诬为有罪。
3.指加人以恶名或罪名。
4.指冤狱﹐冤案。
申诉:
1.向上级或上属机关申述情由。
2.诉说。
3.法律名词。诉讼当事人或其他有关公民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不服时,依法向法院或者检察机关提出重新处理的要求。亦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政党﹑社团成员对所受处分不服时,向原机关(组织)或上级机关(组织)提出自己的意见。
诉讼:
司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为处理案件而进行的活动。刑事诉讼中还有公安机关参加。以起诉、审判、执行为基本阶段,刑事诉讼中还包括侦查(就公诉案件而言)。司法机关(刑事诉讼中还包括公安机关)在诉讼中处于主导地位。因案件性质不同,分为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
案件:
1.有关诉讼和违法的事件。
2.泛指事件。
冤枉:
①无罪被诬指为有罪,无过错却受到指责:叩头流血,申诉冤枉。
②指没事实根据给人加上恶名:谁偷懒了?你别冤枉好人。
③吃亏;不合算:为这事,他走了不少冤枉路。
网络解释
冤讼
【词语】:冤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