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有头,债有主 详细解释
冤有冤头,债有债主。比喻要了解事情,必须找主事的人。
分词解释:事情:
1.事物的真相;实情。
2.事理人情。
3.人类生活中的一切活动和所遇到的一切社会现象。
4.犹工作,职业。
债主:
债权人;讨债的人:这会子老祖宗的债主儿已去了,不用躲着了。
必须:
①表示事理上和情理上的必要;一定要:学习必须刻苦钻研。
②加强命令语气:明天你必须来。‖‘必须’的否定是‘无须’、‘不须’或‘不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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