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校 基本解释
1.谓主持校勘书籍。
2.指校书之官。
典校 详细解释
典校 diǎn xiào
词语解释:
1.谓主持校勘书籍。
2.指校书之官。
分词解释:校书:
1.校勘书籍。
2.古代掌校理典籍的官员。汉有校书郎中,三国魏始置秘书校书郎,隋﹑唐等都设此官,属秘书省。
3.唐胡曾《赠薛涛》诗:“万里桥边女校书,枇杷花下闭门居。”薛涛,蜀中能诗文的名妓,时称女校书。后因以“女校书”为妓女的雅称。亦省称“校书”。
校勘:
校对原书,勘正错误。指对同一书籍,用不同版本或有关资料加以比较核对,考订其文字异同和正误真伪。
主持:
①负责掌握、处理:主持分配事宜。
②主张:主持公道。
之官:
上任;前往任所。
书籍:
1.谓校定简册。
2.泛指一般图书。
3.谓登记户籍。
4.书于简册。谓有记载。
5.文书。诏命典策等。
网络解释
典校
典校一词出自《答宾戏》,释义是主持校勘书籍和校书之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