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余 基本解释
1.旧中国关税自1842年起,陆续作为各种外债﹑赔款的担保,每年关税收入,在尽先归还外债﹑赔款及支付海关经费后,所馀之款由中国政府收用,称"关余"。
网络解释
关余
关余是“关税余额”的简称。中国近代关税中扣除偿付外债本息和海关经费等所剩的款项。1842年,中英《南京条约》规定以中国关税作为对英赔款担保,此后,中国关税陆续作为各种外债、赔款的担保。因此,每年关税收入,必须优先偿付外债、赔款的到期本息,并扣除海关经费之后,剩余部分才由中国政府收用。“辛亥革命”爆发后,帝国主义以保护债权国利益为名,完全劫取中国海关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