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廨田

公廨田的意思、公廨田怎么读
拼音:[gōng xiè tián]

公廨田 基本解释

1.隋唐时期给各官署以所收地租补充办公经费的公田。隋文帝开皇九年(公元589年)﹐诏给外官公廨田﹐为公廨田名称之始。唐制内外各官署均依照等级高低﹐分别给予公廨田。在京官署公廨田自二十六顷至二顷﹐在外诸州公廨田自四十顷至一顷。官吏解职,移交后任。公廨田租给农民耕种﹐苛收地租。唐以后无给公廨田的记录。

公廨田 详细解释

公廨田 gōng xiè tián
词语解释
隋唐时期给各官署以所收地租补充办公经费的公田。隋文帝开皇九年(公元589年)﹐诏给外官公廨田﹐为公廨田名称之始。唐制内外各官署均依照等级高低﹐分别给予公廨田。在京官署公廨田自二十六顷至二顷﹐在外诸州公廨田自四十顷至一顷。官吏解职,移交后任。公廨田租给农民耕种﹐苛收地租。唐以后无给公廨田的记录。
分词解释
以后:
比现在或某一时间晩的时期。
解职:
解除职务;免职:因工作不力而被解职。
给予:
〈书〉给(gěi):给予帮助ㄧ给予同情。也作给与。
耕种:
耕地和种植:开春了,农民都忙着耕种土地。
名称:
1.名号称谓。亦指事物名。
2.名声。语本《论语.卫灵公》:“君子疾没世而名不称焉。”

网络解释

公廨田
公廨田是隋唐封建政府给各官署以所收地租充办公经费的公田。公廨田源于北魏太和 (477—499) 年间的职分田制度。隋高祖登基以后,开皇九年 (589年),诏给京官以职分田,外官亦各有职分田。又给公廨田以供公用。此为公廨田名称之始。唐代公廨田制度最健全,按内外各官署的等级高低,分别给予。凡京诸司各有公廨田,以司农寺为最高,给26顷; 内坊等最低,只给2顷。凡天下诸州公廨田,以大都督府为最高,给40顷,互市监等最低,给2顷。内外公廨田租给农民耕种。所收地租,均充作办公经费。公廨田在官吏解职以后,移交后任。唐以后无给公廨田的记载。

相关词语

公组词 公安 公安派 公安体 公案 公案传奇 公案学 公班 公班衙

廨组词 廨钱 廨舍 廨署 廨田 廨宇

田组词 田巴 田巴生 田塝 田陂 田备 田背 田本命 田表

其他相关

字母G开头的词语gongxietian


上一篇:出粪
下一篇:光电计数器

相关汉字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