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伎 基本解释
1.古称以歌舞杂戏娱人的男女艺人。
2.娼妓。
倡伎 详细解释
倡伎 chāng jì
词语解释:
1.古称以歌舞杂戏娱人的男女艺人。
2.娼妓。
分词解释:
歌舞:
唱歌和舞蹈的合称:歌舞团ㄧ表演歌舞。
杂戏:
1.古代娱乐形式之一﹐包括百戏﹑杂乐﹑歌舞戏﹑傀儡戏等。又称“杂伎”。
2.指从事杂戏之人。
娼妓:
原指从事歌舞的女艺人,后称卖淫的女子。
男女:
1.男人和女人。
2.泛指百姓。
3.指两性间性欲。
4.儿女。
5.旧时对地位卑下者的称呼。
6.旧时地位卑下者的自称。
7.詈词。
艺人:
1.亦作“蓺人”。
2.耕种的人。
3.有才艺的人。
4.指戏曲﹑曲艺﹑杂技等演员。
5.手工艺工人。
网络解释
倡伎
拼音:chāng jì
五笔编码:wjjg wfcy
倡妓,又写作娼伎,伶人。多含贬义。实际上是指靠卖艺为生的人。但在诸多文学作品中,这类人又往往与诗人文士有较深的羁绊,含有情感上的共鸣,反而有赞许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