佣质 基本解释
1.旧时债务人给债权人的作为抵押的人质。
佣质 详细解释
佣质 yōng zhì
词语解释:
旧时债务人给债权人的作为抵押的人质。
分词解释:人质:
被一方强制扣留并以其生命作抵押迫使另一方接受某些条件的人。1949年《关于战时保护平民的日内瓦四公约》规定,禁止拘捕人质;任何杀害人质的行为都属于战争罪。1979年联合国大会通过《反对劫持人质国际公约》,规定对劫持人质的罪犯,应予以起诉和惩罚。
抵押:
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不动产作为清偿债务的担保而不移转占有的法律行为。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将抵押物折价或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较其他债权人优先受偿。债权人:
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有权要求债务人偿还钱财或履行一定行为的人。参见“债务人”。
作为:
①行为;所作所为:他的这种作为危害了集体的荣誉。
②建树;成就:在事业上无所作为。
③可以做的事:大有作为。
④当做;做为:作为一名演员|作为会议室。债务人:
通常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参见“债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