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票 基本解释
1.传唤与案件有关人员到案的凭证。
2.会计工作中据以登记帐目的凭单。
传票 详细解释
法律上指诉讼过程中,法院或检察机关传唤诉讼当事人或关系人所签发的法定正式凭据。
如:「法院传票」。
网络解释
传票
传票是一个汉语词汇,拼音是chuán piào,意思是出庭的预先通知;法院特定程序及诉讼开始时发出的书面通知,也指会计工作中据以登记账目的凭单,传票是记账凭证的同义语。有现金收入传票、现金支出传票和转账传票等。当银行的会计凭证作为记账凭证使用的时候,因为要在银行内部进行传递,因此,记账凭证,又称作“传票” 。
传票造句
- 1、那些由于没有给狗注册或以限制狗的活动为前提而收到法院传票的烈性犬的主人,和那些低风险且注册过的狗的主人相比,有九倍以上的可能因有关儿童的犯罪案件而被传讯,有三倍的可能因民主暴力案件而被传讯,有将近八倍的可能因毒品犯罪案件而被起诉。
- 2、本院受理黄某某诉你离婚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
- 3、多所高校和数个贷款公司已收到了传票或信息征询函。
- 4、在孩子抚养权的民事案件中因为过程中要涉及很多提供有利于儿童成长的依据所以建议交由一位律师办理会比较顺利,你可以到法院提交起诉书,法院正式受理后会发传票通知出庭。
- 5、庭长把传票交给一个执达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