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为教 基本解释
以:用;教:教育。引用法律条文充当教育的内容。
以法为教 详细解释
以法为教 yǐ fǎ wéi jiào
词语解释:
以:用;教:教育。引用法律条文充当教育的内容。
分词解释:充当:
担任某种职务或取得某种身分。
教育:
①培养新生一代准备从事社会生活的整个过程,主要是指学校对儿童、少年、青年进行培养的过程。
②用道理说服人使照着(规则、指示或要求等)做:说服教育。
引用:
1.引荐任用。
2.用他人的事例或言词作为根据。
网络解释
以法为教
以法为教是先秦法家主张的专以国家政策法令为教育内容的制度。认为法令为治国之本,可规范民行,富国强兵。故必须使民众懂法、守法,做到“法必明、令必行”(《商君书·画策》)。抨击传授《诗》、《书》等古文化的教育无益于世,且造成以古非今、纷扰民心、破坏法治的恶果。称“明主之国, 无书简之文,以法为教;无先王之语,以吏为师”(《韩非子·五蠹》)。秦孝公任用商鞅变法,曾付诸实践。秦统一后,采用李斯建议,禁私学,焚民间藏书,只许士民随吏学习法令辟禁,遂使法家这一教育主张施行于天下。汉以后,法令仍为重要教育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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