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孙中山提出的行政﹑立法﹑司法﹑监察﹑考试五权分立的政府组织制度。按照这个制度,中央政府分设行政﹑立法﹑司法﹑考试﹑监察五院,各自独立,分别行使职权,都对国民大会负责。
五院制中华民国国民政府1928年10月以后的组织形式。
五组词 五茎 五粱禾 五则 五雀 五陵儿 五辛 五辛菜 五辛盘
院组词 另院 按院 净院 院场 博物院 春院 坟院 庄院
制组词 颛制 制则 农奴制 制议 旧制 制品 木制品 制敕
字母W开头的词语wuyuanzhi
相关汉字解释:五 院 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