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诏 基本解释
1.诏书;草拟诏书。
书诏 详细解释
书诏 shū zhào
词典解释:
诏书;草拟诏书。
分词解释:诏书:
皇帝颁发的命令。
草拟:
起草;初步设计。
● 书(書) shū ㄕㄨˉ
◎ 成本的著作:书籍。书刊。书稿。书香。书卷气(指在说话、作文、写字、画画等方面表现出来的读书人的风格)。书生气(指读书人脱离实际的习气)。
◎ 信:书信。书札。书简。书函。
◎ 文件:证书。说明书。
◎ 写字或写的字:书法。书写。书桌。书案。书画。
◎ 写文章:大书特书。罄竹难书。
◎ 字体:草书。隶书。楷书。
◎ 古书名,《尚书》的简称(亦称“书经”)。
◎ 某些曲艺形式的通称:说书。听书。
● 诏(詔) zhào ㄓㄠˋ
◎ 告诉,告诫:为人父者,必能诏其子。
◎ 帝王所发的文书命令:诏书。诏令。诏谕。奉诏。遗诏。
网络解释
书诏
shū zhào ㄕㄨ ㄓㄠˋ
书诏(书诏)
诏书;草拟诏书。《旧五代史·外国传二·回鹘》:“其后时通中国,世以中国为舅,朝廷每赐书诏,亦常以甥呼之。” 明 谢肇淛 《五杂俎·事部四》:“ 梅询 为翰林学士,一日书诏颇多,属思甚苦,操觚巡堦而行,忽见一老卒卧于日中,欠伸甚适。 梅 忽叹曰:‘畅哉!’”